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鼓励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积极从事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与学术氛围,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实施办法》,现开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二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实施办法》,并按照“办法”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成果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推荐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反映教学成果的总结或相关论文、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及相关支撑材料,平装成册,规格大小与申报评审书一致,不要与推荐书装订在一起。支撑材料册统一用浅绿色封皮,封皮页内容为附件目录。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文档。
三、各单位于 12 月 20 日前把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一起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32—86983476
研究生院2017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