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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5浏览次数:194

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现将2014年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在岗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和考核对象

本次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对象主要为目前在岗的校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外聘兼职人员应为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本次考核对象为当前所有在岗的校内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和聘任时间在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在岗外聘兼职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其中通过考核的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和近2年获得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免于考核。

二、遴选和审定依据

1.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及在岗外聘兼职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考核的基本条件。

(1)目前正在主持或承担重要的科研项目,所持有科研经费达到以下要求:工学学科达到10万元以上,理学(含工学门类的光学工程)和经济学、管理学学科达到5万元以上,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学科达到1万元以上。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等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基金项目、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所持有科研经费数可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2)近四年所取得的学术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

理学、工学学科申请人以第一、二作者或通信作者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含3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并被SCI或EI检索。

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申请人以第一、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SSCI、SCI、A&HCI、EI收录期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上或被SSCI、A&HCI、SCI或EI检索、或被《新华文摘》转摘、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教育学、文学学科申请人以第一、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SSCI、SCI、A&HCI、EI收录期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上或被SSCI、A&HCI、SCI或EI检索。

(3)对于申请人所取的其它学术成果可按如下办法折算为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项国家级成果奖励(有证书)或获得1项省部级成果一等奖(排名前六名)、二等奖(排名前四名)、三等奖(排名前二名)可折算为1篇被SCI或SSCI检索的期刊论文。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已授权发明专利可折算为1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论文。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或《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3000字以上的论文可折算为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经所在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水平认定,以第一作者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或研究生教材如果与所申请学科方向密切相关,而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可折算为2篇CSCD核心库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上述学术论文和发明专利一般应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他成果一般应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署名单位之一,但对于新引进人才和参加工作不足四年的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申请人以第二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应为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

2.在岗校内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考核基本条件。

(1)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风严谨,能认真执行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文件,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2)在近三年内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发表3篇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成果。

1项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可等同于2篇国内外重要刊物论文,1项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可等同于1篇国内外重要刊物论文,以主编或副主编出版学术论著(或研究生教材)1部可等同于2篇国内外重要刊物论文。

(注:国内外重要刊物指国外刊物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信息源》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刊物。)

(3)目前正在从事科研工作,具有符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要求的重要科研课题和必要的经费。其中,工学学科达到10万元以上,理学(含工学门类的光学工程)和经济学、管理学学科达到5万元以上,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学科达到1万元以上。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等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基金项目、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所持有科研经费数可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4)近三年承担过一门以上的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或协助指导过一届以上研究生。

(5)所有在岗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执行学校正常离退休制度。对连续两年没有招收到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取消其导师资格。

三、遴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所有新增导师申请人和考核对象应在5月20日前填写有关表格,提出申请。其中,校内新增导师申请人应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一);外聘兼职导师新增申请人和在岗考核对象都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聘兼职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二);校内在岗导师考核对象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岗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考核表》(见附件三)。

2.院(部)审核。5月25日前由各院(部)逐一对新增导师申请人和参加考核的在岗导师按本通知第二部分所列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3.材料报送。5月30日前,由各院(部)将《2014年校内在岗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2014年新增校内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和《2014年新增或在岗外聘兼职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四)以及所有人的申请表、考核表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免于考核人员名单也应在相应汇总表列出,并在备注栏注明免考核原因。对于没有达到遴选考核基本条件,但某些方面表现突出,能够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申请人或在岗导师,院(部)应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提交专门的推荐报告进行推荐。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6月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批。

四、有关事宜

1.所填表中近四年是指从2010年1月至今,近三年是指从2011年1月至今。

2.本通知中 CSCD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创建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简称CSCD)中核心库所列刊物,查询网址: http://sciencechina.cn/cscd_source.jsp。

3.一般只能申请在一个学科内招收培养硕士生。申请在两个学科招收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应专门提出申请,并按申请学科分别填写《申请表》或《考核表》,表中所填成果、科研项目和教学经历不能重复。申请在两个学科招收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当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4.申请人和考核对象必须准确如实按照申请表或考核表中的要求进行填写,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模糊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填表人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申请人或考核对象本次申请或考核资格,并且四年内不受理其再次申请。

5.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本通知和相关表格,按照本通知第二部分所列条件和申请人和考核对象填写的表格认真准确的填写相关汇总表格,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有关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6.各院(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第二部分所列条件逐一对申请人和考核对象的学位、职称、年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及经费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对管理混乱、不能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要求、影响导师队伍建设质量的院(部)将进行全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