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是学校举办学术报告、专家讲座、文艺演出的重要场所,为规范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以下简称报告厅)的日常使用及管理,充分发挥报告厅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使用范围
报告厅适用于100人以上、670人以下的重要活动:
1.召开高层次和级别的学术会议、专家讲座;
2.举办高水平的文艺演出,如交响音乐会等;
3.经学校批准的其他重要活动。
第三章 使用管理
4.报告厅由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值班、保洁和巡查,灯光、音响、多媒体等专业设备的调试和使用交由第三方负责,通过购买服务实现。
5.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
6.报告厅的使用坚持“安全第一,校内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使用时必须安排活动负责人,在会场内进行组织和管理。
7.报告厅设备员在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会议(活动)结束后,物业人员要认真检查、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
8.物业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会议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并追究会议(活动)组织者的相关责任。
9.物业人员定期对报告厅的电路、灯光、空调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单位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10.校外单位使用报告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使用程序
11.申请单位需填写《唐岛湾校区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附件1),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报备,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
12.《唐岛湾校区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纸质版至体育场馆管理中心,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至少提前一周预约。
13.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三天通知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