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舞蹈及健美操馆管理规定(试行)
学校舞蹈及健美操馆是公体教学与训练、重要赛事比赛的场所。为充分利用场馆资源,保证舞蹈及健美操馆的正常运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良好的运动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30—21:00,周末及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21:00。
第二条 收费标准为校内师生300元/单元,校外人员600元/单元(一单元为2小时)。
第三条 入馆请主动出示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场,校外人员凭预约持运动健身卡按时入馆运动。
第四条 正常公体教学、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时间不对外开放。
第五条 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爱护馆内公共设施和运动器械,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移,如有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第六条 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运动秩序,穿着软底运动鞋进入场地,不准穿高跟鞋或带有铁掌的鞋入场运动以免损坏场地。
第七条 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吃带有皮核的食物和乱吐口香糖;严禁将有机溶剂、油脂、酸碱等化学物品或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等物品,以及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带入场地。
第八条 妥善保管个人带入馆内的物品,以免发生遗失,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第九条 严禁触动消防、电器开关,违反规定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后果自负。
第十条 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请患有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心脑血管疾病者遵医嘱谨慎运动,醉酒人员禁止入馆,如因自身健康原因所造成的身体不适、意外伤害等,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由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