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院部及研究人员:
为了大力促进我校文科科研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12 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启动2018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
为了鼓励我校文科科研人员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专著,学校决定在自主创新科研计划中继续设立“后期资助项目”,该类项目申请人不受是否承担在研自主创新项目限制,不受年龄和职称要求限制,我校在编在岗的文科专任教师均可申请。
(1)拟出版的专著成果必须已经完成了80%以上的研究任务,再版的著作不在资助范围。
(2)拟出版专著的出版社必须是学校规定的可资助的出版社目录(见附件1),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不得申请。
(3)资助额度:在一类出版社出版,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在二类出版社出版,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4)获得立项批准的项目,经费拨付方式如下:2018年10月15日前须取得所批准的拟出版社的正式出版合同,然后到文科办备案登记,进行首次经费拨付,拨付额度原则上为出版合同经费;到著作正式出版后,负责人及时送交两本著作成果到文科办存档,审查合格后,进行二次经费拨付;预留5000元经费,在该著作成果申报省部级奖励后,再行拨付。著作出版时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规范标注,否则不予承认。出版后,必须申报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
(5)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和所批准的拟出版社出版著作成果,如不能按期取得合同,或者改变出版社,则本次立项自动作废,申请人需重新参与下一年度的后期资助立项评审。
(6)申请人须填写《自主创新科研计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简装,双面打印),同时上交已经完成部分的书稿打印件一份。
(7)学校鼓励文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等上级后期资助项目,其具体申报要求以当年下达的上级通知文件为准。获得上级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将按照相应级别给予项目经费配套。申报后未获立项的,可直接参与下一年度学校后期资助项目的立项评审,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一般青年基金
为了鼓励我校文科科研人员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校决定调整自主创新科研计划中 “一般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立项工作。
(1)我校在编在岗的文科专任教师,未作为负责人承担在研自主创新项目的(有特殊规定允许的除外),均可申报。
(2)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统一填写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如提前完成研究任务,可以申请提前结题;到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则项目自动终止,不再延期。项目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各类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且不得申请上级有限额规定的项目。
(4)项目结题要求: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均不认可),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发表1篇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CSSCI收录期刊论文,须按照学校要求规范标注,否则不予认可。
(5)论文所发表的CSSCI收录期刊在学科排名为前40%的,或者发表后,该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为结题优秀标准。
(6)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结题优秀的资助额度提高到3万元。
(7)项目经费拨付方式如下:立项后首次拨付1万元研究经费;论文正式发表后(录用通知不予认可),负责人带论文成果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文科办登记备案,审查合格后,下一年度统一进行二次经费拨付,达到结题要求的拨付1万元,结题优秀的,拨付2万元。
(8)申请人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2017版)》(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五份(简装,双面打印)。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由院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人员均可根据申报条件自由申报,不设限额,择优立项,严格执行宁缺毋滥原则。
3、各院部应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未经院部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各院部需汇总并按类别填报《2018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4),《申报清单》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一份,签章有效。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
5、其它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文科办联系,联系电话:86983266,邮箱: cuiwei@upc.edu.cn。
附件1:后期资助项目出版社目录
附件2:自主创新科研计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表
附件3: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2017版)
附件4:2018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清单
附件3: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2017版).doc
科技处文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