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课是完成体育教学任务的基本途径,为使课堂教学规范化,培养优良的师德师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必须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教学区域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场地器材,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二、教师必须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上课,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
三、教师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教师必须按照规定携带教学资料,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五、每学期的第一堂课之前和在一个教学内容结束时,教师必须通知学生下次上课的集合地点。上理论课或电化教学课时,任课教师应将学生组织好或集体带到上课教室。
六、上课前,教师要根据教材内容、上课人数、场地器材配备等情况,一般采用2—4列横队的队形站立,教师应考虑气候、场地条件,为学生创造良好的上课环境,尽可能避免上课班之间的互相干扰。
七、上课时,体育委员应根据教师的要求,下达口令、整理队伍、检查人数,跑向教师行注目礼报告出勤情况,然后,教师跑向队前适当位置,师生互相问好,向学生宣布本次课内容,提出要求,下达“稍息”口令,记录考勤,检查服装,安排见习生。
八、上课时,学生应穿运动服或轻便服装,冬天不准穿大衣、戴帽子、围围巾,夏天女生不准穿裙子。禁止穿凉鞋、拖鞋、皮鞋,不得携带徽章、小刀等尖硬锐利物品上课。
九、学生因伤病(或女生例假)不能正常上课时,可请求见习,但应于课前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听从安排,不得离开课堂。
十、学生因故不能上课,事假必须有辅导员或班主任证明,病假必须有校医院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同学之间要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帮助,特别是使用器材练习时,教师应安排保护人,确保学生的安全。
十二、教师上课不准打、接手机。
十三、每堂课结束时,教师均应小结课上情况,布置课外练习,最后师生道别。
十四、学生在练习中要爱护场地器材,课后及时送还,如有丢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十五、教师应写好单元小结(基础课、综合课每个运动项目为一单元,专项课每个主教学内容为一单元),并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