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各党支部进行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选的范围和时间
改选范围:部党委下属3个教工党支部。
改选时间:2013年6月9日——2013年6月18日。
二、支部产生办法
(一)职数设置。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候选人的条件。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4.有协作精神,廉洁奉公;5.业务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6.担任教师支部书记人选须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7.支部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候选人的确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由部党委和上届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充分讨论、酝酿提出下届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在征求党支部多数党员意见后产生正式候选人。各支部将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基本情况提前报部党委审查,批准后提交各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方式。采用等额选举方式进行。
(五)选举的程序。1.进行选举时,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2.支部书记代表当届支部委员会做工作报告;3.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1人;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5.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三、选举结果的上报
1.支部选举大会后,新产生的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名单报部党委审批,经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2.新任支部书记根据上届支部工作总结和建议,制订切合实际的工作目标与措施。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把这次改选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作好改选工作。
2.要发扬民主,顾全大局。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在党员中开展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改选工作顺利进行。
3.要规范程序,科学运作。党支部改选工作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一定要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严肃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选举,确保党支部改选工作圆满完成。
学生支部改选参照本文件执行。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
体育教学部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