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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发〔2017〕2号 关于公布《加强和规范学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姜庆林发布时间:2018-04-19浏览次数:362

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学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体育部发〔2017〕2号

学生党支部:

    现将《加强和规范学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体育教学部

                           2017年12月28日


加强和规范学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学生党支部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组织观念和提高党性认识,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以高的标准和严的要求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加强党委领导、党支部书记负责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担负起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担当。

二、严格制度,规范实施

“三会一课”,即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

1.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听取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

讨论通过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组织处理。

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做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3.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组织党员学习。

传达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的任务措施和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 党课的主要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

科学文化知识。

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

联系支部党员实际,迫切需要加强学习的有关知识。

(二)“三会一课”的组织和实施

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由党支部全面负责,按会议形式的不同分别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支委会负责召集。

1. 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召开支委会,讨论和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

组织委员将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报告党委备案。

组织委员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包括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并将会议通知结果和预计到会情况报告党支部。

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党支部将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准备就绪。

2. 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委会议题,支部委员也可向支部书记提请召开支委会就某议题进行研究。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支委会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3.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

4. 党课。党课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党课计划制定及实施由党委指导,党支部书记负责,主要以理论学习和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多层次、多渠道组织。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授课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部党委备案。

(三)“三会一课”的注意事项

1. 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开会前向与会党员通报到会情况,而后按既定议程组织会议。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要提前报告给党委,以便派人列席参加。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必须有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会议无效。基层党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

2. 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支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党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上级党组织予以裁决。支委会允许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3.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主持。

党小组长一般由党龄较长、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

4. 党课。党员(或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或请假。

每次党课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党课内容应结合党课计划,根据工作实际突出主题,以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实时进行记录,组织委员不在时也可由支部书记委托宣传委员进行记录,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委托其他党员进行记录。

(四)“三会一课”的会后事宜及资料的归档

党员大会结束后,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需上报的重大事项,要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向部党委书面报告情况。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到会情况,表决及决议等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部党委汇总上报一次。部党委要随时做好检查指导,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开展。

“三会一课”的记录内容要规范,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资料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收集整理,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

、强化责任,措施到位

1. 重在带头示范。党支部书记要率先示范,自觉服从部党委工作部署,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积极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及时总结和点评。党支部委员积极配合党支部书记做好本党支部工作。

2. 重在基础扎实。党支部要摸清本支部基本情况,填写好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登记,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及档案资料规范化。按要求做好党员党费基数核定和收缴工作。

3. 重在科学有序。部党委坚持检查督导,科学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对党支部的党员大会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对党支部上报的会议报告进行整理并进行审查,涉及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和其它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并予以批复。

4. 重在内容创新。党支部要在“三会一课”中结合本支部实际,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对社会问题、热点问题讨论,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教片,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老党员和党建专家教授作政治形势、光荣传统、党风党纪教育报告和专业技术培训等。

5. 重在责任督查

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党建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主要责任,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制定好本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总结和归档。部党委定期对学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规范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